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,县各有关单位:
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,市交通运输局正在对连淮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前期方案进行研究,争取省交通控股公司对连淮高速公路按双向八车道标准进行改扩建,并在“十三五”期间开工建设。为保证连淮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顺利推进,避免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较大的征地拆迁和矛盾协调难度,经县政府研究,决定对我县境内的连淮高速公路沿线两侧用地进行预控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预控范围
连淮高速公路起于连云港市区、终于淮安市区,长约119公里,连云港段约57公里。其中灌南段19.55公里,北至与灌云县交界处,南至与涟水县交界处。我县境内预控范围为:以连淮高速公路两侧现有的防护网为起点,各自向外延伸40米。
二、预控内容
1. 严格禁止一切改扩建、新建和私搭乱建,禁止架设、埋设管线,禁止构建任何地面构筑物等建设行为;
2. 严格禁止规划审批任何建设项目,包括工业、农业、房地产等一切经营性项目;
3. 严格禁止设置一切广告设施;
4. 严格控制一切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在此范围内实施;
5. 严格禁止其它一切可能增加连淮高速拓宽征地拆迁成本的行为。
三、有关要求
各有关乡镇和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,根据预控范围和内容,强化日常巡查,严格监管到位,坚决依法打击违反上述预控内容的行为,确保连淮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顺利实施。
特此通知。
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2017年3月16日